<正>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于1999年在辽宁营口、鞍山等地召开了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观摩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教体艺厅〔1999〕10号)提出:要积极推广各地开展“学校体育快乐园地”和开展课间操、大课间体育等活动的经验,让广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既锻炼身体,又陶冶情操[1]。这是第一次在教育部的文件中出现“大课间体育活动”,至今已有23年。在这23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