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保护地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稳定起着积极作用。社会生态评价有助于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采用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景观生态指数等指标对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效果进行评价,以人口密度、人均农业产值为指标,对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表明:1)生态效果:2000—2015年自然保护地的NPP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但保护地建立后NPP下降趋势有所减缓。景观破碎度增加、斑块形态复杂化。草地、农田、城镇等人类主导景观斑块空间集聚性增强。除部分偏远地区人类活动影响减小外,大部分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扰动依然较强。其中,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用地比重增加、生产用地比重下降,自然景观得到一定恢复;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用地比重下降、生产用地比重增加,尤其是草地优势度进一步增大,生态压力加大。2)社会经济效果:1990—2015年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农业产值总量显著低于生态功能区,但人均农业产值自然保护区显著高于生态功能区。保护地建立后人口密度、人均农业产值都有增加,人口密度生态功能区增加更显著,人均农业产值自然保护区增加更显著。今后,对自然保护区要强化管理、控制人类活动,对生态功能区要着力缓解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冲突,提高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针对性,探索保护地自然资源持续利用与切实保护相协调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