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公安机关在部分涉疫案件的法律适用上,出现了一些争议。笔者提出制定出台《紧急状态法》、明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中的"紧急状态情况"的含义、修改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建议,旨在为完善公安机关涉疫案件法律适用提供浅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