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泸县在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坚守"三条底线",突出问题导向,在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释放出"生钱、生地、生项目"的改革红利,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要素支撑。其宅基地依法取得、分类处置、有偿退出、适度放活和规范监管的创新举措,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公平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可行的实践经验,符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总体方向,具有可推广、可复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