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要素市场化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加强数据要素治理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的基础,也是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迫切需要。但目前政府数据治理仍面临着立法和司法困境、确权和授权难题,以及成本与收益权衡等痛点难点。需要遵循分类治理原则、底线保护原则、宽进严管原则和协同治理原则,在数据治理过程中一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数据治理新格局,二要构建结构性分置的数据治理制度,为不同类别数据制定相对应的确权管理、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及安全保护等规则和标准,三要推动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探索协作、共治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