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为区县域政府在专项债券限额管理,额度不足情况下,为项目再融资"开大前门",同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后门"。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为区县域政府在专项债券限额管理,额度不足情况下,为项目再融资"开大前门",同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后门"相结合的灵活性政策安排和专项债封闭管理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