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制度的存在为解决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的失序与混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国际制度功能价值的发挥关键在于成员国是否实现了国际制度的国内化,也就是建立与国际制度相关的国内协调部门或机构。而在以下三个方面则是实现国际制度国内化的关键所在,第一是国际制度规范压力的推动作用,国际规范一旦确立,就对成员国具有约束作用。第二是国家是理性行为体,从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得出积极参与国际制度能够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第三是作为国际社会的中的国家如同个人与社会联系一样,需要对自身的形象进行维护,以便获得他者的良好印象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