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易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入刑是《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力推的工作之一。极易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在我国安全生产实践中现实存在。虽然此类行为入刑能够更为有力地保障公共安全,但应当被谨慎对待并且科学、合理规定相应的犯罪成立条件与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