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法典化时代为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的讨论提供了新的时代性机遇和挑战。环境教育立法的讨论应当以环境法典化为背景,而非教育法典,应积极融入环境法典“总则—分则”的编纂过程。《民法典》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在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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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