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但《工伤保险条例》未对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何处理此类问题,本案分析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