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收到了一条辽宁弘光建设有限公司反映大连市妇儿中心拖欠企业工程款的问题线索。纪检组立即联系大连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部门及大连市妇儿中心,要求提供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材料和情况说明。经了解,此笔工程款实为合同约定的质保金,共计75.35万元,在支付前,财政出台了结算单位需要重新复核并出具意见的新政策,且报财政投资管理系统后需待审批通过,故造成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