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法律原则

作者:杨建军; 李童心
来源: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1(03): 37-47.
DOI:10.16601/j.cnki.issn2096-7349.2020.03.003

摘要

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中国的人脸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安防、支付系统、交通和智慧门禁等领域。人脸识别技术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也伴随着如数据泄露、隐私权被侵犯等各种风险。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涉及信息主体、企业和政府三方利益,即牵涉个人隐私、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三者之间的博弈和权衡。通过对人脸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数据控制者不仅能识别特定个人身份,而且能够进一步追踪其日常活动轨迹,从而建构出精准的个人综合行为档案。基于人脸识别技术获取的数据一旦被滥用或泄露,则可能对信息主体个人权利造成严重损害。目前世界上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主要形成了禁止使用、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正当使用及严格限制企业使用三种法律规制模式。虽然这三种模式的法律价值选择存在一些差异,但其也存在共同的理念:其一,高度尊重公民隐私权利和自由;其二,主张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必须是有限度的,而不是不受约束的,它必须接受法律规制。对中国而言,明晰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边界,协调技术进步与公民隐私权保护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的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与发展应遵循必要性、保护隐私、专门机构常态化监管、行业自律、数据安全与责权一致等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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