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技术进行证人在线作证被广泛应用,但因缺乏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其合法性、规范性受到质疑,主要体现在缺乏客观性、质证功能下降、证人主体资格认定难、未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异议权、对证人在线作证的错误认识等。从基本路径、规范性要求和配套机制三方面提出具体方案,真正实现民事诉讼证人在线作证公正高效的一般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