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写作评价改革是语文新课改的深水区。语文写作教学的评价存在着评价目标方向不明确,评价主体单一,评价结果较为主观等现象。表现性评价作为一种过程性更强,情境性更高,操作性更强的评价体系,运用在写作教学中有利于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也有利于教师在评价时有章可循。因此,表现性评价在写作教学中应用时应注意以下三点:立足于学生的真实水平,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增加制定和操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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