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手工搜集的2008—2019年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限制性契约条款数据,考察了董责险对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结果显示,董责险的购买显著降低了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的数量,并且主要作用于限制投资类条款和偿付保障类条款,对期权契约类条款和限制资产转移类条款没有显著影响。另外,公司购买董责险促使债券信用利差明显下降。作用机理检验发现,购买董责险的公司,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经业绩调整后的非预期盈余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均显著更低。结论表明,董责险的引入改善了公司治理,使得管理者在与债券投资者的契约谈判中得以运用更少的债券限制性条款。进一步研究发现,董责险对管理者运用债券限制性契约条款的抑制作用主要存在于债券信用评级高、“四大”审计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企业。本文为理解董责险如何影响管理者行为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证据,并揭示了董责险在债券市场上的治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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