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阿尔都塞将“物质”与“主体”概念引入意识形态范畴,发展了马克思的以“观念”和“阶级”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概念。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意识形态的物质性与主体性的根基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在现代发达工业社会中既是生产力,也是意识形态。由此可认为,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同一性至此基本成型。韩炳哲论证了科学技术最新的数字化潮流强化了这种同一性。从诸理论的梳理可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呈现分裂对立之势,表明社会处在变革的动荡时期;当社会进入平稳时期,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就会随着社会的建设日趋同一,它们之间的矛盾就会消失。此规律既一定程度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理论,也为我们从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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