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制度是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关键,它决定了破产管理人群体是否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是否能够顺利处理破产案件。目前的管理人选任制度存在管理人名册没有统一的编制标准、管理人名册不能及时更新、管理人名册的编制受到地域的限制、管理人的选任方式过于刻板、选任程序不透明不公开等弊端。为了更好地促进破产事务的处理,促进破产管理人市场的健康竞争和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