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核管会(U.S.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NRC)在对非能动核电厂AP600和AP1000进行安全审查过程中,提出对非安全系统监管(Regulatory Treatment of Non-Safety System,简称RTNSS)的安全要求,这是NRC对非能动核电厂监管的重要特点之一。本文介绍了NRC提出RTNSS的历程、监管要求和实施程序,并研究了我国非能动核电厂的非安全相关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最后对于RTNSS相关安全要求与我国最新发布的核安全法规的一致性,作了评估说明。

  • 单位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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