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调查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联合用药的合理性,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 回顾性纳入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120例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按照是否联合用药分为单一用药组(n=64)与联合用药组(n=56);以联合药物治疗疗效、适应症及不良反应(安全性)发生情况评判药物联用合理性;采用logistic回归方程分析主治医生选用联合用药及风险联用的影响因素。结果 120例患者中联合用药56例(46.67%),合理联用8例(14.29%),不合理联用27例(48.21%),风险联用21例(37.50%);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始发年龄(OR=0.482,95%CI:0.311~0.896)、住院次数(OR=1.295,95%CI:1.085~1.583)、住院天数(OR=1.137,95%CI:1.022~1.279)是主治医生选用联合用药的影响因素(P<0.05);始发年龄(OR=0.031)、住院次数(OR=1.597)、住院天数(OR=1.867)是不合理联用的影响因素(P<0.05);始发年龄(OR=0.046)、住院次数(OR=1.294)、住院天数(OR=1.217)、苯二氮卓类药物(OR=1.123)是风险联用的影响因素(P<0.05)。结论 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联合用药的比例较高,合理联用处低水平。其中始发年龄、住院次数、住院天数是不合理联用的影响因素,始发年龄、住院次数、住院天数、苯二氮卓类药物是风险联用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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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