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格式条款的运用也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有关格式条款效力的纠纷也发生的越来越多。鉴于格式条款的特殊性,对其效力的判定与规制也应当有别于平等主体所签订的一般合同条款效力的判定与规制。本文即从格式条款的特点出发,简要分析了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效力问题的规定,并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公平正义这个原则为标准探讨其合理性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