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才在补齐民生短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12月7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从省内山区高校引进人才;不鼓励沿海地区从山区引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严格控制借用山区学校教师。通知要求,我省将严格规范人才管理制度,人才引进必须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