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作为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权利基础,用能权的法律属性直接影响用能权的创设、交易和撤销等法律问题。然而,对于用能权的法律属性,立法中尚无明确规定,学界也未达成共识。用能权的法律属性不明,用能权及其交易制度难以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关于用能权的法律属性有物权说和非物权说,但上述学说观点,均存在不足之处。通过分析发现用能权的特点符合无形财产权的特征;用能权被纳入无形财产权体系的根由在于用能权指标的非物质性;无形财产权体系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为用能权的纳入提供了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可操作性。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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