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种质资源是宝贵的全球公共资源,对作物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离不开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小麦、水稻和玉米组织之间的合作有利于在全球植物遗传资源的交换、评价、释放和使用;私营部门、公共部门和非盈利部门以及整个社会共同合作有利于作物育种事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应有利于促进合作。本文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