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文物保护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由于宗教建筑体现为不断重修、重建、扩建的新陈代谢,其"文物属性"很难受到普遍意义上的重视,其所持遗迹更鲜有"定级"的可能,但这种无奈的"整体性"忽略很可能进一步引发宗教遗迹的消失。本文围绕福鼎早期佛教建筑遗存情况,提出宗教遗迹具有空间、遗物、直接历史陈述等三种历史信息物化形态,以及位置、现状、过程、语境等四种原真性,重新阐释宗教文物的文物属性和保护边界,为构建宗教文物社会保护与利用机制提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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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