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法治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国家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但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情况看,律师参与较为薄弱甚至缺漏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社区矫正与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必要性和独有的优势。应当通过健全社区矫正制度,鼓励和引导律师尤其是刑事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中的重要作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