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新《预算法》在预算制度上的重要突破。文章在挖掘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意义的基础上,致力于分析地方政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现实困难,并提出针对性的操作性建议。

  • 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