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夫妻暴力的社会人口学及社会文化高危因素,为进一步心理干预夫妻暴力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多级分层抽样方法,在湖南省郴州市抽取3087个家庭。其中有384户曾发生夫妻暴力,从中随机抽取80户,将施暴者80人作为暴力组。另外,以家庭结构相同为前提条件,选取96户无暴力行为的家庭,并从中选取与施暴者性别相同、年龄相近的96人作为对照,为非暴力组。用自编家庭暴力问卷进行访谈。结果:施暴者男性的比例(81.3%)显著高于女性(18.7%),受虐者女性的比例(81.3%)显著高于男性(18.7%)(P<0.05);夫妻暴力家庭中31~40岁的人数最多为60人,占37.5%;暴力组的受教育年限、经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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