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建立两阶段混合寡占博弈模型,分析了国有企业应如何选择国有控股比例及适当的授权激励合同。研究发现: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国有企业会放弃相对表现激励合同,选择利润收益合同作为占优管理授权;国有控股比例的不同对经理人的行为约束亦不相同;当国有企业仅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时,国有企业会将私有企业挤出市场,成为市场垄断者;在没有管理授权且国有控股超过40%或在利润收益激励合同下,国有企业将选择利润和消费者剩余之和最大化作为目标。上述结论对于中国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股权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