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梳理全球范围内"药妆品"监管情况,并对我国政府监管和行业发展提出建议。方法:选取化妆品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国家或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如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等。通过对我国以及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化妆品定义、相关产品分类、是否承认"药妆品"等情况进行研究比对,对其中容易造成错误理解的概念进行阐释,结合近年来相关问题的监管手段及监管趋势进行分析,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建议。结果:通过研究比对,"药妆品"概念不符合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关于"化妆品"的定义及相关法规要求,监管部门对此持相对谨慎态度,并采取了多种监管手段。结论:"药妆品"在全球范围内基本不具有合法地位,我国监管部门应继续保持打击力度,加强上市后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产品分类和功效宣称,积极引导整个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 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