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辽卫发〔2023〕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2022〕25号)精神,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