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望权问题一直是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热点问题,也是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17-2019年)山西省有关探望权案件的裁判文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原告、被告、法院等三方面统计分析,发现存在探望权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执行中主体协助难等问题。基于此,从确立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完善探望权案件审理程序两方面提出预防性措施,从扩大探望权申请主体、协助主体范围、明确启动执行程序的标准以及创新探望权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补救性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探望权制度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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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大同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