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经营罪及其兜底条款是刑法分则的众多罪名中引起较多学术争议和探讨的个罪。其中的"国家规定"采取空白罪状的方式,需要参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予以具体化;"扰乱市场秩序或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司法判断,具有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双重属性,需要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进行平衡;而"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情节在量刑标准上并不统一。这种兜底条款、空白罪状、双重违法性的司法判断等诸多因素集中在一起,就使得非法经营罪及其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非常明显的扩张适用的趋势。文章在结合相关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应该将"违反国家规定"的空白罪状、"兜底条款"的总括式、"情节严重"的模糊性都联系在一起,进行限缩适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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