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权权威与分权机制是现代宪法政治理论的两个核心构成要件,彼此之间形成了动态的和谐关系。不过在现代早期,主权概念是依托绝对主义话语建立的,以至于博丹、霍布斯和孟德斯鸠都断定二者在根本上是矛盾的。然而,主权的公共性在实践逻辑上要求刚性的制度控制来规范权力的使用,以防止主权被私有化、国家被家产化。只有对绝对主义主权概念进行结构性调整,实现主权者的虚位化之后,才能达至主权与分权的现代和解,然后才能依靠分权制衡机制来保证主权的公共性。洛克基本完成了这一理论改造工作,但并不彻底。只有到了《联邦论》,完全的现代宪法政治理论才真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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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