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国、英国等国家在制定医保药品目录过程中,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关注价格与疗效的联系,同时鼓励使用普通药,并使之与支付政策相配套。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制定由专家遴选、专家投票决定,缺少药物经济学评价。因此,我国应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第三方监管及合理制定支付政策,减少片面追求进口药品、贵重药品的不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