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查核实权运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发挥。实践中,检查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权存在适用方式单一、强制性措施缺位、配套机制不足等问题,造成检察机关难以承担公益诉讼所要求的举证责任。分析26个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文本,总结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的成功经验,从规范调查核实方式的适用程序、健全调查核实的强制性措施、完善调查核实的配套机制等维度形塑调查核实权运行保障的应然路径。

  • 单位
    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