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许可制度是构建新时期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以率先进行排污许可制改革的火电行业为例,在总结国内外主要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梳理了我国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监管之间进一步衔接存在的如许可量核定未与环境质量联动、排污许可与证后监管执法互动不足等问题,并从排污许可量核定方法、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执法、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各项制度深度融合的针对性建议,以期提升火电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固定污染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