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借助森的可行能力的概念,描述一个贫困村在外来者第一书记的引导下,通过活跃村庄生活、组织村民参与村庄事务、村务活动等形式,形塑了村庄秩序,激活了村民的潜在可行能力、扩展了村民的现实可行能力。在恢复乡村社会人际关系的同时,也改变了村庄的社会关系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村民个体的主体性逐渐建构起来,消除了可行能力视角下的贫困。最后对贫困村治理动力来源及其如何维持脱贫效力、通过外力改变村庄活力的行为方式普遍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