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英对照)》(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译文)的出版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在世界各国的健康发展。作为法律文本,准确是翻译的前提,但仔细研读发现《中医药法》译文依然存在些许瑕疵,主要体现在语法、选词和格式方面。其中语法问题又包括动词使用问题、名词单复数问题、词性误用、主谓不一致等。笔者对译文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