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所提出的“根本恶”概念,实际上涉及个体在其自由决意(die Willkür)的准则上根本性地倒置了自爱原则与道德原则之间的关系,而作为这一概念所引发的伦理效应,人的道德改善在康德看来也就相应地体现为恢复道德原则相对于自爱原则的优先性与纯粹性。然而,在弗洛伊德对恶的精神分析的基础上,拉康对于康德构想和探讨“根本恶”问题的基本进路进行了彻底反思。通过深入揭示自爱原则与道德原则在康德学说中未被探明的潜在问题与复杂勾连,尤其是道德原则本身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缺陷,拉康指明了康德及其道德哲学传统在处理相关问题上的困境,从而也为确立一种有可能克服这一困境的非道德的伦理原则即“欲望原则”提供了合理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