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西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对4个方面进行调整。其一,按照修订后的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对应调整集中采购项目的品目名称、编码。其二,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删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中“工程”类品目和备注2中有关工程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