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字[2018]12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6月8日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