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共同成为我国公职人员问责的主体框架,公职人员问责的"全覆盖"特征对问责的精准性、有效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公职人员精准问责以党政体系为依托,将"精准思维"融入具体的问责党纪法规和问责机制建构之中,实现了各项问责要素的精准化。精准规定不完全等同于精准执行,问责实践出现了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客体缺位错位、问责情形模糊和问责方式简单化等偏差。强化社会监督问责、完善监察问责法律保障、聚焦决策问责和容错免责机制配套建设,使精准问责从应然转化为实然,推进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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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