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领域内的利益保护问题逐渐凸显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公共利益的侵害问题在环境保护与消费者领域最甚。保护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新修改《民事诉讼法》首次确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公益诉讼。试着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探讨,进而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