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烟台物价部门对烟台市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提醒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