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业形成了售后回租主导的独特行业风格。虽然形式回租同样能达到促进社会设备投资和装备制造业技术升级的效果,但是容易被认为是类信贷。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的主要参与方,基于标的物选取、税负、现金流管理和设备的生产交付市场化流程等因素,主动或被动地选择回租交易结构,导致直租模式遇冷。租赁公司需要对形式回租业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及合规风险点等加以防范,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关注融资租赁理论与国内融资租赁实践之间的差异,强化对融资租赁的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