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早在殷周时期不仅已经形成了公布法律的传统,而且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法律公布形式。以诰、宪刑与悬书的方式公布法律,是殷周时期比较常见的做法。不仅如此,在法律公布之后,早期王朝往往还要通过木铎宣传的形式将法令广播四方,使民众知悉法律的内容,不致误触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