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为实现该目标,应当从理念、知识、能力三个方面来拟定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标准。健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应当改革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由高等法学院校自主设置课程;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实行专兼职结合的双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