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人社发[2019]39号2019年12月1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