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取证是证明网络犯罪案件事实的关键。传统“倒U型”刑事司法协助程序繁杂、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当前跨境网络犯罪的取证需求,向网络服务商寻求协助不仅能为侦查机关带来诸多便利,还可降低取证成本。但在此过程中,网络服务商不仅要面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还要维持数据披露与数据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并为此付出额外的高额成本。对此,应着重从数据出境、数据获取及保护与豁免等方面完善电子取证规则,寻求与具有相同数据治理理念的国家达成协作,构建行业协会参加建立协助申请平台等的机制,强化企业个人数据使用的透明化以及告知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努力,以便构建基于网络服务商协助的跨境电子取证快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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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