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以下简称"98号公告")等规定,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